【尖端新聞中心】
我國拖網漁業管理規定,距岸 3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3至12浬海域僅限50噸級以下漁船作業。昨(14)日下午一艘「金O發666」漁船,不視法令,在外澳至大溪近岸海域違規拖網作業,民眾見狀打電話向海巡單位反應。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指揮部接獲民眾報案,海巡署(蘇澳)海巡隊派遣巡防艇趕往查處,巡防艇抵達後果然發現「金O發666」(未滿50噸)在2.5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違規事實明確。立即廣播該船起網停止作業,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後續將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第七海巡隊表示,為保護海洋資源,地方政府設置禁漁區以保護海洋漁業資源,讓海洋生物能有繁衍、生長不受打擾的海域環境,而漁船違規捕撈將使海洋資源逐漸枯竭。籲請漁民朋友,在海上作業請遵守漁政機關規範,讓海洋漁業資源得以永續發展,民眾發現違規情事,可撥打「118」服務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新聞資料由宜蘭大新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