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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菲女士一生熱愛舞蹈,致力於國際舞蹈交流活動成效卓著,留下許多精彩的演出及作品,尤其對年輕舞蹈世代的積極培助,讓曾受她指導照顧的學生感念不已。宜蘭市公所於今(110)年3月24日在宜蘭市中山公園羅曼菲女士銅像旁舉行追思會,會中將由「愛娃藝術舞蹈團」編舞創作<遇伙‧重生>,向這位孕育於蘭陽平原的傑出舞蹈家,獻上最真摯的追思懷念。 羅曼菲女士( 1955~2006.03.24)自幼成長於蘭陽平原,5歲開始習舞,蘭陽女中畢業後,進入台大外文系就讀,由於她始終無法忘情於舞蹈,前往美國取得紐約大學舞蹈碩士。返國後執教於國立藝術學院(現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系,曾任舞蹈系系主任及研究所所長及雲門舞集2藝術總監。1999年獲頒第22屆吳三連藝術獎,2000年榮獲第4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藝獎舞蹈類獎。
羅曼菲女士除了在大學教書之外,也積極在國內外舞台表演及編舞。1989年,她以十分鐘的旋轉獨舞《輓歌》,在現代舞蹈界揚名立萬,並被美國《紐約時報》評為「壯麗大氣」。創辦「亞洲青年編舞營」及「舞蹈新鮮人系列」等,拓展新生代舞蹈創作的空間。羅曼菲女士長年來不斷提供年輕人機會,甚至出錢出力,協助有才華的愛舞青年,完成夢想。雖然她於2006年因肺癌病逝,在家人及各方人士資助下成立「羅曼菲舞蹈獎助金」,延續並發揚曼菲老師對年輕舞蹈藝術工作者的愛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