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下稱健保特約藥局)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接受政府機關委託,並按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口罩,取得之款項亦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課徵營業稅。
該分局說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升溫,自109年2月6日起口罩販售採實名制,由郵局配送政府徵用之口罩至健保特約藥局委託代售,爰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該事業受各級政府機關委託,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或配銷之防疫物資,其出售收入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免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宜蘭分局該提醒,民眾到健保特約藥局購買政府徵用之口罩不會取得統一發票,至於健保特約藥局銷售其他產品或非政府配售之口罩,仍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3)9357201分機2306陳先生洽詢,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