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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表示,羅東工保區解編後,羅東運動公園小巨蛋在民國98年宜蘭縣政府獲得體委會提供規劃費,評估新建「宜蘭縣羅東運動公園體育館(小巨蛋)」。小巨蛋原規劃位址為羅東運動公園內,並非本次變更的機關用地,且機關用地做為小巨蛋之建築使用,也不符合都市計畫容許使用規定。宜蘭縣政府表示,使用機關用地需有償負擔6.25億,將造成沉重的財務缺口,影響區段徵收進度;另外,由於機關用地做為小巨蛋之建築使用,不符合都市計畫容許使用規定,故未來如何使用該區土地,縣長林姿妙公開指示,請相關單位儘速於近期召開地方公聽會、廣納民眾意見,堅守依法行政原則,取得共識後再做出決策方案。
有關羅東工保區「機關用地恢復為住宅區」案,宜蘭縣政府變更為機關用地,考量機關用地有償使用費為6.25億,經縣府函詢各機關及單位,皆無進駐意願。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審定後,需於三年內完成區段徵收計財務評估,並公告實施區段徵收。宜蘭縣政府基於財務因素考量,且為加速推動此案執行,讓禁建已久的保護區土地儘速完成相關公共工程與區段徵收作業,解決民眾禁、限建之苦,於108年8月13日提案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06次大會審議回復為原「住宅區」。
羅東都市計畫周邊105公頃保護區禁建51年,經過宜蘭縣政府12年的提案爭取,於107年經內政部通過解編,跨及羅東、五結與冬山三鄉鎮,以「區段徵收」開發,將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和住宅區;同時,取得南、北水網及蓄滯洪相關必要公共設施所需用地,解決羅東市區因現有排水系統容量不足,每逢大雨即造成市區淹水,損害人民生命財產甚鉅的狀況。另外,也一併將羅東都市計畫地區治水標準提升至50年的保護標準,除解決羅東水患及發展腹地不足問題外,配合治水增設之蓄滯洪公共設施平時亦可兼供休閒遊憩、停車及防災等功能,提升羅東都市計畫不足之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為都市計畫優先執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