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急難紓困,中央「從速、從簡、從寬」羅東鎮公所加班審理核發 民眾肯定!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中央為照顧因受疫情影響,致家計陷困弱勢民眾,委託各鄉鎮公所辦理急難紓困,由於申請手續複雜引發民眾抱怨,公所依中央先前頒布審核標準,訪視及委員開會研商方式僅核發4案,金額5萬5千元,日前經衛福部研商會議確認審理新標準,以「從速、從簡、從寬」原則來加緊審查。羅東鎮公所隨及請社會課同仁依最新規定加緊審查,連日加班作業,至5月17日審查結果,符合補助資格已達35案,累計將核發急難紓困金新台幣62萬5000元,民眾可選擇領取現金或以匯入帳戶方式來辦理。今(18日)上午公所通知完成申請急難紓困的6位鎮民,由吳秋齡鎮長親自發放。民眾對於公所辦事效率表示肯定及感謝。吳鎮長呼籲,從寬後審核較快,但公所仍需有作業的時間,現在申請人多也請大家多體諒與包容,公所會儘快處理。

 

 

羅東鎮公所說明,擴大急難紓困救助申請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申請事由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二)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三)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四)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本次申請案件中最多出現之不符原因有:1.申請者已加入勞保不符上述申請條件2.申請者經審核台端家戶存款及收入總額已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2倍24,776元不符上述申請條件。

 

 

吳秋齡鎮長表示,政府已簡化相關申請審核作業,對於民眾有需求者公所將主動協助,希望民眾申辦急難抒困救助案時,能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節省承辦人調閱相關資料時間,方能加速審查,讓更多民眾能及早獲得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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