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1月30日止,鄉親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或本局自行經收稅款處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執行。
該局提醒民眾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於繳納期限屆滿前可至本局申請延期或分期,延期限最長為1年、分期最多達36期(1期為1個月),為維護納稅義務人自身緩繳權益,請留意延期或分期各期繳款書「繳納期間」,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因一時疏忽,有任何一期未如期繳納時,該局將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通知於10日內一次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該局同時表示,民眾可使用下列方式繳納:
1.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限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
如有其他地價稅的問題,歡迎電洽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151~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9,該局將詳細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