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表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簡稱實價登錄)新制,業經行政院核定自109年7月1日起施行,新制施行後,買賣雙方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申報實價登錄,未申報或申報價格資訊不實者,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如實申報,以免受罰。
今年6月30日以前,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仍應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而7月1日起,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實價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買賣登記案件,都將適用新制。
鑒於目前民眾對實價登錄新制較為陌生,為讓民眾能以快速、簡單的方式了解申報登錄新制相關規範與作業流程,宜蘭縣政府特別於109年6月間規劃3場次宣導說明會,以利新制順利推動,歡迎民眾撥冗參加。民眾如無法親臨會場,宜蘭縣政府於地政處網站(網址:https://land.e-land.gov.tw/)備有宣導短片與簡報資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各場次宣導說明會時間排定如下: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109年6月10日 | 下午3時至5時 | 宜蘭縣政府地下1樓 文康中心 |
109年6月24日 | 下午1時至3時 | 香格里拉休閒農場 |
109年6月24日 | 下午3時至5時 | 香格里拉休閒農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