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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疑似有精神障礙之人傷人事件頻傳,為因應社會對司法就此類型案件如何裁判之關注,而家暴致人死傷案件也多為普羅大眾所矚目,並以「國民法官法」為範本,採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之制度進行裁判。宜蘭地方法院於3月18日上午,在2樓刑事第6法庭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
模擬法庭由審判長黃永勝、陪席法官張淑華、受命法官陳盈孜以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公訴檢察官由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黃正綱、郭欣怡擔任,辯護人由宜蘭律師公會律師游敏傑、高紫庭擔任,並敦聘臺灣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元仕、陳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擔任評論員,檢討本次模擬法庭之進行過程。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國民法官係由符合資格之一般國民中抽選產生,得以全程參與審理程序,親自見聞審判長指揮訴訟、檢察官舉證、被告及辯護人辯解、證人到庭證述、鑑定過程及結論、被害人陳述等一切程序與事證,更可於評議時與法官立於對等立場相互討論、陳述意見,進而與法官共同形成法院最終決定。
是藉由國民法官之參與,不僅能充分彰顯國民主權之理念,亦可以使法院審理及評議程序更加透明,國民法官經由親自參與審判之過程,對法官如何進行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及科刑,亦能有充分之認識與理解,藉由國民的參與,法院於依法律意旨作成判斷之際,獲得與外界對話與反思之機會,如此讓雙方相互交流、回饋想法的結果,最終將能豐富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並充分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此外,國民經由參與而瞭解法院審判程序的實際樣貌,感受到審判的公正及妥適,國民表達的正當法律感情也能充分反映於法院的裁判中,期待提升國民對於司法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