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東區分署辦理企『業誠信講習』宜花東公糧業者出席踴躍

 

【尖端新聞中心】

 

農委會農糧署東區分署於10月17日辦理「近年公糧管理法規修正暨企業誠信」講習會,由分署長陳昌岑主持議程,公糧業者包括宜蘭、花蓮、臺東三縣農會及碾米廠業界代表出席踴躍。為讓與會公糧業者了解自身職責,避免觸法,東區分署邀請花蓮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演講「企業誠信」專題。

  

陳主任檢察官指出,公務員共分為3種類型,第1種是大眾熟知依法任命的公務員,第2種是受法令委任的公務員,第3種是依法受託從事公共事務的公務員。陳主任檢察官從法令與司法實務判決切入議題,提醒公糧業者承辦「公糧稻穀之經收、保管、加工、撥付等業務」是受糧政主管機關委託辦理與糧政管理有關的公共事務,具備前述第3種受託公務員的身份,假如業者侵占盜賣公糧,就不是以一般刑法論罪,而是論處刑責更重的貪污治罪條例罪責,並舉數件違法案例分析,讓與會的公糧業者瞭解相關觸法類型及處罰嚴重性。

  

 

以往曾發生受託承辦公糧業務的農會或碾米廠盜賣公糧的舞弊事件,引起社會震撼,問題癥結主要係民營業者承辦公糧業務人員未能恪守道德界線所致,東區分署舉辦企業誠信講習,推崇社會良善風氣,納入風險管理概念,透過案例宣導及議題研討,讓與會的公糧業者適時獲得預警觀念與建議,以防杜違失發生,希望公糧業者慎重處理受託的公糧業務,面臨道德抉擇時,應鼓起勇氣拒絕,不要發生不法的情事,實現企業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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