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次酒駕遭罰不繳,宜蘭分署準備查封土地 馬上繳清!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壯圍鄉52歲李姓男子,喝酒後照騎機車,五年2次遭警方裁罰7萬3,200元罰鍰,李男繳了兩次耍賴,尚有5萬2,400元未繳,宜蘭分署多次催促置之不理,並對李男核發扣押存款之執行令未果;再登門拜訪李男避不見面,留置通知書請其至分署繳納,仍然未理會;日前宜蘭分署查到李男名下位於壯圍鄉的土地,立即發文準備查封,李男收到查封文件,火速抱款全部繳清,全案最終順利徵起。宜蘭分署表示,收到各執行分署或交通裁決公文勿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宜蘭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持續針對滯納酒(毒)駕罰鍰案件強力執行,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酒駕除了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酒駕遭交通監理裁決機關裁處罰鍰,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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