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未禮讓 縣民大道二段兩車相撞駕駛送醫

【尖端新聞中心】

昨晚一名林姓民眾駕駛自小貨車(男、39歲),沿縣民大道二段東向西往嵐峰路方向行駛,途經該路段與對向由縣民大道二段左轉陽明路之吳姓駕駛(女、32歲),駕駛之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警消獲報到場,雙方駕駛均受傷,立即送往陽大醫院就醫,經施以呼氣酒測,雙方駕駛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待後續調查釐清。

   

宜蘭分局籲請駕駛人應遵守號誌行車,闖紅燈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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