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嬰幼兒米製副食含重金屬?宜蘭縣衛生局展開抽驗後續追蹤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針對消基會抽驗嬰幼兒米食副食品20件中,發現4件重金屬鎘含量未符嬰幼兒副食品標準案,宜蘭縣長林姿妙已責成農業處及衛生局,要求相關業者確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以確保製售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今日立即派員分別至轄內業者製作場所,依食品衛生規範準則展開稽查及抽驗相關產品。同時在現場輔導業者務必做好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落實食材管理與驗收。

宜蘭縣衛生局表示,針對疑似鎘超標的產品,目前仍在進行調查中,若違規屬實,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8條之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登記、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宜蘭縣衛生局將對於市售米類產製品持續主動執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倘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依法處辦。民眾如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亦請撥打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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