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葉怡材檢察官指揮宜蘭縣警察局刑大隊、保警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偕同縣府環境保護局、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等檢警環聯繫平台成員,聯手查獲以洪○○、王○○為首之環保蟑螂集團共20人,長期違法將營建及裝潢工程廢棄物棄置在礁溪鄉、員山鄉及冬山鄉等多筆土地一案,洪○○等20人分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之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同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等罪嫌,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扣押載運廢棄物之大小貨車14部(其中5部於114年4月22日偵查中變價拍賣,拍定價金總計257萬元),以及沒收不法犯罪所得約新臺幣2000萬元。檢察官審酌洪○○、王○○為牟求龐大利益,自全台各地承攬廢棄物清除業務,長期將廢棄物載至宜蘭地區傾倒、堆置,嚴重污染環境,犯行損害極大,爰對被告洪○○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被告王○○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8月,以彰法治。
宜蘭地檢署指出,洪○○、王○○等20人自111年起至113年底間,承攬清理營運場所營建及裝潢工程廢棄物後,承租新北市板橋區、蘆洲區、新店區閒置土地或廠房,作為非法貯存廢棄物之場所,並不法載運廢木材、廢木板、袋裝木屑、廢鐵片、廢冷氣水塔外殼、廢塑膠、太空包、廢棄磚瓦石塊、廢泡棉、廢木櫃、廢玻璃、廢塑膠地板等大量廢棄物,至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及冬山鄉等多筆土地非法棄置,共計上百車次,獲利約新臺幣2000萬元。為捍衛潔淨蘭陽平原,嚴懲環保犯罪,將持續透過「檢警環聯繫平臺」之緊密合作,深化跨機關、跨縣市互助,迅速查緝環保犯罪,瓦解跨區域犯罪集團,查扣犯罪工具,追討犯罪所得,落實環境保育,守護國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