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車輛109年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超商繳納

【尖端新聞中心】
109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9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9年10月31日(因適逢星期六,繳納期限順延至11月2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稅單近日寄發,請營業用車輛的車主接獲稅單後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申請最長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請於繳納期限前,以網路、電話(03-9325101轉140-148)、書面、傳真(03-9321614)方式或就近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單。
營業用車輛也可於109年9月26日起至109年11月4日止,以金融憑證/工商憑證/車牌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減輕業者營運負擔,交通部針對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將補貼其使用牌照稅50%稅額,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今年度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其應納稅額已扣減政府補貼金額,納稅義務人只須在期限內繳納,不必再另行申請補貼。但小客車租賃業租賃期一年以上且汽缸總排氣量逾3,600立方公分之營業車輛,不適用之。
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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