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務員優良廉政楷模 林姿妙縣長表揚廉能事蹟人員。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為鼓勵公務員勇於任事,拒絕收受不當利益,宜蘭縣政府每年辦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本次獲獎人員分別為;建設處科長楊政祥、警察局大溪派出所所長林慶昌、澳花派出所所長胡傳明、消防局大同分隊小隊長張震祥、財政稅務局股長吳昱緯,以及財政稅務局約僱人員李惠鈴等6人,於今(24)日上午在縣務會議中由林姿妙縣長親自頒獎表揚,分別獲頒獎狀乙幀,獎金二千元。
         
宜蘭縣府表示,108年共推薦12位優秀公務員進行角逐,經提報縣政府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最後評選出6位年度廉能楷模,並藉由公開表揚的頒獎儀式,建立標竿學習典範。此次受表揚人員事蹟分別是;拒收餽贈、執行業務改善措施節省公帑,推動機關興利、不分國籍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解決困難等作為,均符合縣政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規定,有助推動行政透明與效能,足為公務員表率。
縣政府希望透過表揚活動,鼓勵公務員不分層級,以廉潔楷模人員為學習對象,拒絕收受不當利益、為民興利,持續推動廉能工作,共同型塑宜蘭優質公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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