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之前弘音科技公司清查各社區村里活動中心,有否使用專屬授權代理之歌曲,造成民眾擔心觸法,由於社區民眾平常唱歌娛樂非營利行為,在不知情況可能誤觸版權法。國民黨立法委員參選人呂國華今天上午開記者會表示,伴唱機在申請再製歌曲時,應該直接取得公播權才得以販售,否則民眾在社區、在遊覽車上、在餐廳裡或在參加歌唱比賽,都很容易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呂國華強調,進到立法院一定要推動智慧財產權相關細節部份作修法,好讓民眾輕鬆唱歌免予提心吊膽。
呂國華說:所了解,有其他縣市花錢,將社區的伴唱機全部送回原廠安裝有公播權的伴唱帶,來解決這個問題,看似尊重智慧財產權付費,實際是在消費者購買產品後沒有公播權,需再付一次公播費,等於一頭牛扒了兩層皮。
呂國華說:在社區活動中心提供伴唱機唱歌,並無營業行為,與餐廳內不同,應該限定除了原音原影的部分(因牽涉各唱片公司版權)只能在家使用外,使用再製歌曲的伴唱機就應在販售前確認其公播權,不應讓民眾花了錢買伴唱機歡唱還得預防公播權而被開罰,一般的社區長輩怎可能會了解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