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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用車輛110年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10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0月31日,因適逢星期日,繳納期限順延至同年11月1日(星期一),稅單將於近日寄發,請營業用車輛的車主接獲稅單後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請於繳納期限前,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方式或就近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單。也可於110年9月26日起至110年11月3日止,以金融憑證/工商憑證/車牌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3萬元以下稅款,也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小白單),即可於超商櫃臺繳稅。
該局提醒,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申請最長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長期不使用之車輛,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該局會主動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車輛報停資料辦理停徵使用牌照稅,倘有溢繳稅款,亦會主動辦理退稅。該局網站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提供多元服務,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