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一位莊姓男子111年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市區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112年間酒駕罰鍰、闖紅燈等交通罰鍰均未繳納,加計其他健保欠款等合計15萬餘元,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數次通知莊男到場提出清償計畫,均置之不理。分署會同移送機關、地政人員、轄區警察現場執行莊男在宜蘭市區建物。敲門近百次皆不理會,宜蘭分署發現建物遭內鎖鎖住,研判莊男在屋內故不出聲,找來鎖匠強制開鎖。至即將開啟門鎖之際,莊男才不得已主動開門。開門後莊男態度相當淡定,最關心的仍是門鎖破壞了如何再上鎖,宜蘭分署於現場調查屋況及測量增建後,已換鎖並指定由莊男保管查封建物,莊男如再不處理繳款事宜,建物將依法進行拍賣。此外警察查驗身分結果,發現莊男竟是通緝犯,當場逮捕後依法處理。
宜蘭分署持續推動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道安」類案件執行,呼籲全民共同抵制酒駕行為。「酒後不開車」、拒絕搭乘酒駕者駕駛車輛、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造成難以挽回之損害。宜蘭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酒罰鍰案件,共同守護國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