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永裕興18號船員人間蒸發 地檢署查遭劇烈天氣災害無涉及犯罪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蘇澳籍遠洋漁船「永裕興 18 號」去年 12 月在夏威夷附近海域失聯,船長李○○及 9 名船員全部失蹤,美國岸巡隊於今年初首度發現該船蹤跡,海巡署派遣「巡護八號」船艦,與我國籍「億榮 18 號」漁船在附近海域會合救援,海巡隊員登船蒐證船上所有人下落不明,當場並未發現有打鬥、血跡或爆炸等可疑痕跡,隨即將該漁船拖返抵蘇澳港進行勘察。為釐清漁船毀損及人員失蹤是否係人為不法因素所致,經宜蘭地檢署深入調查後,未發現與犯罪相關跡證,應係遭逢劇烈天氣災害所造成,將全案簽結。宜蘭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勘驗及調查證據,永裕興 18 號船身多處結構損害之情形,應係遭受多次、多方向之大風浪侵襲造成,且船上未發現有與兇殺、刑案相關跡證,參以永裕興 18 號於去年 12 月30 日信號異常時,比對其航行於該時段之海域,有爆發性旋生劇烈天氣災害,暴風半徑達 750 浬以上,推估當時永裕興 18 號應係航行在暴風圈內,綜合相關事證以觀,事故應遭逢天氣災害所造成。 宜蘭地檢署相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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