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偵辦跨國買賣我國護照 組織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日前接獲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通報國際情資,得悉轄內多本臺灣護照有於民國112年10月、11月間被不明中國籍人士冒用,入出歐洲地區而遭查獲之情形,研判有跨國人蛇集團不法利用臺灣護照在全球110個國家享有免簽入境待遇優勢,從事偽變造或冒用我國護照隱匿真實身分蒙混不法入出境;除造成各國國境管制漏洞外,持用不法取得我國護照入境歐洲地區犯嫌,動機亦恐有國安目的,非但破壞我國長期經營優質世界公民形象,亦形成遭不法入境國安破口。

 

案經宜蘭地檢署陳怡龍主任檢察官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宜蘭縣警察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期間數次召開專案會議研商案情並蒐集各項情資研判及根據監聽、通聯紀錄、調取之監視錄影器及申辦護照等資料加以分析以確認相關行為人,於3月6日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查獲鄭○○(女、67年次)、賴○○(男、83年次)、沈○○(男、74年次)、林○○ (男、89年次)計9名。查扣手機10 支,國際快遞包裝袋3 個等贓證物。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鄭姓、賴姓被告涉犯組織犯罪條例之發起犯罪組織,及護照條例之買賣護照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分別諭知新臺幣3萬元、5萬元金額交保候傳,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就相關主嫌從重予以量刑。

 

宜蘭地檢署呼籲買賣我國護照為重罪,除造成各國國境管制漏洞外,有心人士持用不法取得我國護照入境歐洲地區,動機亦恐有危害國安目的,破壞我國長期經營優質世界公民形象,依我國護照條例規定 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可另科處70萬元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檢警日後將持續加強國際情資交流,加強查緝是類冒用我國護照於各國移動旅行之不法活動,進行各國聯防,以善盡我國優質世界公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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