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警呼籲夜市管制時段嚴禁駛入,以確保行人安全

【尖端新聞中心】  

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應有車輛逕自開進羅東夜市影響交通安全及秩序的行車安全事件。
經查證相關資料,該行為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處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羅警分局呼籲該行為已影響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及危害交通秩序;汽機車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標誌、標線指示,避免違規受罰並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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