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繳稅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尚未繳納的車主請於截止日前儘速繳納,以免加徵滯納金,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或就近至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稅單繳納;或於5月3日前,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車牌號碼+身分證字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另外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透過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即可於超商櫃臺繳稅。

 

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此外,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並可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納(惟歸戶案件不適用),請民眾多加利用。逾期未完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含路邊停車等),除責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緩,請民眾注意繳納期限並完成繳稅以免受罰。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140-148洽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