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辦理服務志工作3 名

【尖端新聞中心】

為加強為民服務,提升服務效率,並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宜蘭地方法院辦理推動志願服務,招募社會人士擔任志願服務工作者,招募儲備便民禮民志工正取3名(宜蘭地方法院志工隊3 名)。使民眾充分瞭解及運用司法資源,達成司法為民之目標。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志工資格:(年滿20 歲以上,出於自由意志,秉誠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身心健康丶品行端正、生活安定、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者。高中(職)以上學歷,通曉國丶台語或其他方言,具有書寫能力者,其對法浣業務熟悉者優先過用。遴選方式:經面試合格並完成教育訓練,嗣經試用l個月合格後正式錄用,始列入值勤服務工作。訓練:經遴選之志工,於完成下列訓練及向資深志工學習實務及要領後,發給志願服務證、志願服務紀錄冊:基礎教育訓練: 6 小時。特殊教育訓練: 10 小時,得依個別需-求增加課程項目。任期一年,其服務成績優良者,期滿後得續任。每次服務時間為半日。
中心、)每次服務時間為半日。地點在本皖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羅束辦公室丶第二辦公室。羅束辦公室丶第二辦公室。(.::.)志工之行政管理及協調聯繫事宜,由訴訟輔導科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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