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監理站表示,(113)年度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起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特別呼籲近期若有收到手機簡訊催繳汽燃費,請先確認發訊號碼為「111」,才是透過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台所發送的訊息,以防遭到詐騙,並請盡速繳納,以免受罰。
宜蘭監理站提醒,如汽燃費繳納通知書遺失或過期的車主,除可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及線上繳費,或於四大超商使用多媒體事務機(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商OK mart)查詢、補單及繳費,並鼓勵車主至監理機關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或免申請會員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不必擔心因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