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因應人口高齡化,加上近年來台灣災害頻傳,政府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於106年頒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宜蘭縣政府旋即啟動相關作業,接續成立「宜蘭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並派員至縣內各鄉鎮市都會規劃區的村里積極推動危老業務,展開說明會、地方整合說明會等,及辦理相關專業講座學習,以期更新都會生活環境。都市危老重建申請期限至116年5月31日前,同時享有容積獎勵與稅賦減免等措施,縣府鼓勵民眾符合資格的老舊建築多加利用。
縣府建設處指出,危老建築〞義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都更計畫不同的是〝速度及效率〞之申請流程較為簡單快速,並享有條例中的多元獎勵,包含容積獎勵、減免賦稅等優惠。危老條例適用對象須符合以下三項:位於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非歷史建築,不具文化歷史紀念藝術價值須保存。危險或老舊的合法建築,合法建築代表需領有使用執照、營建執照或是擁有合法房屋證明,若是違建則不適用危老條例。
處長潘亮宇表示「宜蘭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推動危老業務,迄今已辦理63場說明會、講習,有1500人參加等,核准45件危老案,案件數為全國縣轄市中與花蓮縣並列第三名之縣市。宜蘭因城鄉發展與生活習性因素,有較多的透天建築形式,使本縣具有取得100%地主同意較為容易之重建優勢,透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減少繁瑣冗長審查程序,簡化申請流程及補助辦理結構初詳評與重建計畫,和容積獎勵與稅賦減免等等措施,增加地主意願,期望改善都市建築老舊,共同拚出宜蘭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