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行『酒駕零容忍』酒駕累犯拒繳罰鍰 宜蘭分署查封火速辦理分期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59年次)108年5月間酒後騎乘機車行駛於壯圍鄉遭警查獲,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9萬元未繳,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通知多次均未到場,遂昨(16日)上午至黃男宜蘭市住處現場執行,當場查封黃男機車乙部。黃男見狀立馬申請分期,宜蘭分署允其所請。另宜蘭一位林姓男子(63年次)112年2月間甫因酒後駕車行駛於五結鄉經警查獲,移送檢察官偵辦後深感後悔獲緩起訴。詎其不知悔改,112年10月間二度酒後駕車行駛於三星鄉再遭警查獲,宜蘭監理站因此裁罰8萬元,林男拒不繳納,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仍多次通知林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均未來處理,扣押存款亦無結果,經清查財產後查知林男名下尚有五結鄉一處不動產,執行人員遂於昨(16日)下午至現場實施查封,在場之林男配偶趕忙聯繫林男,並申請暫緩拍賣以分期方式清償,宜蘭分署允其所請。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為了貫徹交通正義、「酒駕零容忍」,確保用路人安全,針對酒駕罰鍰案件,將全面清查義務人財產資料、通知到場報告財產,如仍置之不理,將視個案情況依法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必要時將依法拘提、管收,以達警惕酒駕行為效果。再次呼籲國人切勿酒後開車,以免造成難以補救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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