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琤婷架設違法之「竹架廣告」未見拆除 民進黨團質疑縣府雙標放水

【尖端新聞中心】

選戰倒數,各候選人在縣內各大要道房屋牆面掛上廣告看板,立委候選人陳俊宇競選總部日前收到多封縣府來函,指稱屋主牆面廣告物未申請設置許可,應拆除廣告看板,為免造成熱心借用架設廣告之屋主困擾,隨即請廠商拆除看板。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今日召開「縣政府雙標放水,黃琤婷知法犯法」指出,黃琤婷陣營於縣內許多重要路口架設違法之「竹架廣告」(粗估近50面),危及縣民用路安全,未見縣府有任何作為,熱心支持者也向總部表示主動於10月30日即向縣府提出檢舉,至今已超過一個月無聲無息,不禁讓人有「縣府雙標、放水特定候選人」的疑慮。

縣議員林詩穎表示,2024總統立委選舉進入白熱化階段,競選團隊言行、表現舉止都攤在陽光下,黃琤婷參選立委,應該用高標準自我檢視,黃公然在各大路口豎立竹架廣告,知法犯法,參選人及其團隊並未以身作則,令人感到可惜。林詩穎說,宜蘭縣政府身為主管機關,針對廣告物設立有法規及相關辦法,請縣政府拿出態度、有所作為、負起應盡職責,不該讓選舉團隊便宜行事,更影響用路人安全。

縣議員謝燦輝、謝正信表示,黃琤婷帶頭違法的人,有什麼資格參選立委?廣告物設立,不論竹竿、鋼管等都需依建築法規辦理申請,黃在各路口搭設竹竿鷹架,嚴重影響市容觀瞻更危害縣民安全,要求宜蘭縣政府必須即報即拆,將未申請之廣告物辦理立即拆除。

縣議員呂惠卿說,黃在議會表現不佳,讓民眾議論紛紛,是否想用不實廣告轉移焦點?陳俊宇集貨場案2015年已獲地檢署不起訴,國民黨是沒有法律常識,還是故意想要混淆民眾來騙選票?謝燦輝說,請黃琤婷對自己懸掛的看板負責,把問號拿掉,不要用問號規避法律,只想用抹黑打選戰。

針對看板所載內容,黨團總召陳文昌議員說,陳俊宇集貨場興建在民國90年間,先前第一屆議員選舉時,也曾被送進議會檢驗,甚至地檢署以不起訴作結,陳俊宇至今擔任議員到第三屆,國民黨卻現在提出將20年前的案子送紀律委員會懲處,讓人感覺國民黨選舉已選到黔驢技窮,意圖轉移黃琤婷因問政不用心,親口承認自己議會單位質詢率不高,被稱作「黃10%」的事實。

立委候選人陳俊宇表示,關於集貨場,在第一次參選議員時已經過議會檢視,亦經104年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國民黨卻一再冷飯熱炒、只想抹黑。請國民黨停止惡質選舉,拿出好的政見,回歸正面選舉。陳俊宇說,黃在全縣搭設數十面竹架,對於農地、建地搭設及廣告物設立,宜蘭縣政府是否針對特定候選人放水?

陳俊宇近一步舉例,員山鄉公所辦理燈節活動曾因設立牌樓被狂風吹倒,導致有民眾因此喪失性命,如今黃在路口搭設竹架廣告,若發生意外誰要負責?呼籲主管單位宜蘭縣政府,針對竹竿廣告物必須嚴謹看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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