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涉嫌利用個人資料製作連署書案件 法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羅東一名蔡姓男子涉嫌向他人收購個人身分證資料,製作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連署書,或以不詳方式取得他人之身分證資料後,未經他人之同意,偽簽他人之署名於總統副總統連署書。宜蘭地檢署尚琳檢察官獲報,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及宜蘭縣調查站,將在逃之蔡姓男子拘提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蔡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事實,並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以新臺幣5萬元交保候傳,檢察官不服該裁定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應由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更為裁定。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於昨日下午傳喚蔡姓男子到庭訊問後,認檢察官之聲請有理由,裁定蔡姓男子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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