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毒駕致人重傷命危逃逸 宜檢責警即刻拘提聲請羈押獲准

【尖端新聞中心】

一名陳姓民眾無照在自用小客車內,連續吸食摻和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香菸2支後,開車行經冬山鄉永和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因毒品影響其操控力,偏左駛入對向車道,而撞擊行走在路邊之楊姓被害人,致楊姓被害人受有身體之重傷害(昏迷指數6分,病危),陳民沒下事竟駕車逃離現場。

宜蘭地檢署林禹宏檢察官獲報後即刻簽發拘票,指揮羅東分局將被告拘提到案,於複訊後,認被告涉犯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重傷而逃逸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昨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宜蘭地檢署呼籲,酒後或服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含電動車)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珍惜自己並保護用路人,切勿觸蹈法網,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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