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極端氣候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模擬龜山島森林火災搶救演訓

【尖端新聞中心】

面對全球嚴峻的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所造成的災害,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所屬礁溪工作站,轄管國有林地2707號保安林(龜山島),因離島森林火災水源取得及救災人力集結極富挑戰性,故發現森林火災時恐已蔓延開來,為加強防範離島發生森林火災的應變的能力,啓動跨域合作平台,動員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宜蘭管理處、海巡署第一岸巡隊、艦隊分署第七海巡隊、宜蘭縣政府樹藝景觀所、宜蘭縣消防局等機關,約計71人次進行離島聯合演訓,集結操演防災訓練,以提升救火效能,維護離島的自然資源。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及所屬礁溪工作站辦理事故緊急應變指揮系統(ICS)訓練,演訓內容分為第一階段通報與聯繫相關單位於烏石港進行登島前集結,並協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七海巡隊支援35噸艦艇協助載運裝備,另請頭城漁會協助調派商船。第二階段模擬龜山島發生森林火災,本分署機動救火隊員至火場進行滅火,然而,火勢擴大請求空中勤務總隊出動直升機降落至龜山島臨時之臨時停機坪進行水袋吊掛,並於龜尾湖汲水後至島內起火點進行空中投水滅火作業,展現3D立體聯合應變,加強地面部隊與空中部隊配合作業之默契與熟練度,另由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艦隊分署第七海巡隊協助遊客撤離及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協助受傷緊急救護之演訓,增進各機關的合作默契,以期森林火災發生時各相關單位能於第一時間充分發揮災害搶救統合作業模式及應變能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於乾燥季節至龜山島從事遊憩活動,應「不」隨意引火、「不」拋棄菸蒂,並遵守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您我齊救山林),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龜山島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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