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地價稅減免及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到9月22日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當年適用減免及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為9月22日,
舉凡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寺廟用地、既成巷道及騎樓走廊地等均有減免地價稅的機會,由土地所有權人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當年度起即可享優惠,若逾期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仍得等到次年才可適用,請把握時間於期限前以書面、臨櫃申請或進入該局網站使用「線上申辦」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該局舉例說明,如經申請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按優惠稅率2‰課徵;如未申請,則地價稅按一般稅率10‰~55‰課徵,相差至少4倍以上,為享受稅捐優惠。該局進一步說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民眾因出國超過2年未能入境,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使得地價稅無法繼續按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而影響節稅權益。財政部衡酌民眾需求及現況,於近期放寬110年及111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即109、110年因疫情無法返國遭遷出戶籍,且無符合條件的人籍而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案件,只要在9月22日前檢附切結書,申明設籍人出境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並向土地所在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110年、111年就可恢復優惠稅率課徵;已遭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並完納地價稅者,稽徵機關將主動就差額稅款,不加計利息退還納稅義務人。
民眾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至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官網查詢,或撥打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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