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冬山鄉珍珠一段325、326及327地號未經許可進行廟宇施工,民眾向冬山鄉公所檢舉,經冬山鄉公所查報勒令停工4次不從,縣府建設處依違反建築法開立違建拆除處分書應予拆除。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違建人有期徒刑六月,緩刑參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宜蘭縣政府於今(11)日依違反建築法及區域計畫法之施工中之違章建築,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宜蘭縣政府說明,縣政府已公告多次勒令停工,且違建人亦承諾於今(112)年1月27日前自行拆除,惟非但未自行拆除,現場仍持續施工制止不從,公然挑戰公權力,視法律為無物,縣政府遂依建築法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執行強制拆除。
建設處表示,縣府非常重視宗教信仰與活動,如位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有辦理合法寺廟設立需要者,應依「監督寺廟條例」、「辦理寺廟登記須知」、「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等規定提出申請,以合法使用寺廟空間,並確保信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