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詐保險金 宜蘭市代會主席等人判決出爐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2021年6月間個人奧迪車輛自撞毀損,卻與宜蘭市民代表會公務車輛製造假車禍,欲詐領保險金理賠,保險公司發覺有異向檢調檢舉。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宜蘭地院審理今(30日)判決出爐。被告林智勇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褫奪公權叁年。被告陳志偉處有期徒刑肆年,褫奪公權叁年。被告鄧詩翰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宜蘭地院表示,被告林智勇於擔任宜蘭市代會主席時,因自撞毀損個人車輛,與被告陳志偉、鄧詩翰共謀,利用宜蘭市代會配予主席使用之公務車與被告林智勇個人車輛製造假車禍,以謀取林智勇個人車輛及公務車之保險金。另被告鄧詩翰於員警到場處理假車禍時,偽造他人名義於相關車禍紀錄上簽名。

宜蘭地院判決認定:

被告林智勇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褫奪公權叁年。

被告陳志偉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褫奪公權叁年。

被告鄧詩翰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署押均沒收。兩造均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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