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推動~向海致敬公告「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為持續推動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配合林務局修訂「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公告自12月20日起至下次縣轄區內發佈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縣民可至縣轄區內海灘(岸)自竹安溪出海口以南至和平溪出海口以北(各港口及國家風景區據點範圍除外)自由徒手撿拾未具公部門註記之小尺寸漂流木,除了可作為縣內社區、學校及藝術創作者的薪材,也可在平時減少部分堆積於海灘上漂流木,共同維護海攤環境清潔。

      

公告區域內海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未經裁切,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縣民均可自由徒手撿拾。宜蘭縣政府指出,撿拾漂流木後,若可能再行(加工)轉售,拾得人可到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登記原則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領取官方登記文件,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縣民撿拾漂流木僅作為自行使用之薪材或蒐藏品,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目前檢查站設置於宜蘭縣樹藝景觀所、羅東林區管理處礁溪工作站、冬山工作站及南澳工作站等四處,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先行電話預約登記時間。

      

宜蘭縣政府也提醒,自由撿拾清理漂流木時,現場不得使用機具,並應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不具當地居民身分及未按本公告規範之區域、期間撿拾清理者,得報當地警察機關依森林法第50條及刑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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