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仍以身試法? 宜蘭檢警調拘提頭城里長候選人買票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選舉腳步近,儘管政府一再宣導防賄決心,仍有候選人以身試法。頭城鎮拔雅里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以現金千元分別向選民賄選。宜蘭檢方接獲情資,由檢察官張立言指揮礁溪分局及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昨(10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並拘提該候選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理由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令20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選民並交出已收受之現金4000元,檢察官訊畢後請回。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是賄選,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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