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選購「飲水用水龍頭」標檢局提醒使用注意事項

【尖端新聞中心】

人體內70%是水,「水」是我們每天必須補充的物質之一,而水經過的水龍頭如果品質不佳,或我們操作使用不當,恐引發受害之危險;鑑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應慎重選購及使用飲水用水龍頭。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表示,「飲水用水龍頭」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可進入國內市場,消費者於選購飲水用水龍頭時,請注意下列事項:應購買貼附有「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或)、水龍頭本體標示有〝 L F 〞 及外包裝標示〝飲水用〞字樣之低(無)鉛水龍頭,以確保飲水安全。商品本體及外包裝中文標示,應依商品檢驗法、商品標示法及國家標準CNS 8088 (104年版)標示。飲水用水龍頭之安裝與操作,應遠離插電使用中之電氣產品,以避免水花噴濺而造成電氣產品漏電之危險。

 

消費者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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