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或過期的退稅支票一樣可以領回 別讓退稅權益睡著了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宜蘭鄉親朋友,退稅支票已開立一年以上,因受款人未兌領或地址他遷不明致退稅支票無法送達者,財稅局皆有依規定辦理解庫,今(15)日已完成開立日期為109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未領或過期退稅支票之解庫作業,只要鄉親重新向財稅局申請退稅,退稅款一樣可領回,退稅方式除了重新開立退稅支票外,還可選擇直撥退稅匯入受款人帳戶。
財稅局進一步指出,如有逾期支票要重辦退稅相關問題,請洽詢(總局服務電話:03-9325101分機314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服務電話03-9542226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財稅局同仁將竭誠為鄉親服務。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