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案縣長之女林0伶 宜蘭地檢署認為有羈押必要再提抗告。

【尖端新聞中心】

林姿妙縣長等人因涉弊宜蘭地檢聲請羈押,宜蘭地院開庭分別訊問林姿妙等3名被告,及審查檢察官所提出相關事證後,認有事實足認林姿妙犯罪嫌疑重大,無羈押必要,當庭准予具保新台幣80萬元,另其女兒林0伶和縣府康0和處長也於訊後請回。涉案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原被宜蘭地檢署聲押,但宜蘭地院裁無保請回,地檢署向高院提出抗告,宜蘭地院認被告林羿伶有事實足認上開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具保新臺幣40萬元。地檢署依然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今(10)日就原審裁定再度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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