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基隆一名罰鍰義務人,於104年11月19日在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坑路一帶,因連續5年內酒駕遭裁罰9萬元,併同該名義務人先前所滯納的無照駕駛、未參與道安講習等交通違規罰鍰,共積欠10萬800元的罰款,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義務人本人簽收相關文書後卻未予回應。經宜蘭分署追查出義務人名下在基隆市中正區調和街房地,分署發文準備查封義務人名下不動產,義務人在宜蘭分署執行人員勸說下,才辦理分期繳納以換取暫不執行上開不動產。然而,義務人繳清欠款前,於109年11月間過世。
執行署宜蘭分署表示,依照行政執行法第15條的規定,罰鍰義務人雖然已經死亡,但因留有遺產,執行分署仍然可以直接對義務人遺產強制執行。本案最後是由義務人之繼承家人,繳清剩餘罰鍰後才撤銷查封登記,以辦理遺產分割。
宜蘭分署提醒民眾,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遏止酒駕歪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與財產之安全,宜蘭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酒駕裁罰專案」,針對酒駕等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加強執行展現鐵腕執法決心。民眾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
宜蘭分署相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