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颱風「烟花」來襲    縣府農業處,請農漁畜友們做好防颱準備

【尖端新聞中心】

     

依據中央氣象局氣象資料,中度颱風「烟花」今(21)日起,臺灣開始會受到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預估在23、24日會逐漸到達臺灣北部海面,23及24日將是影響臺灣最明顯的時間。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請農漁畜友密切注意氣象局發布颱風動態,並確實做好農作物災害防範措施。
農作物類:
1.水稻:已達收穫水稻請及早收割,避免穗上發芽,尚未收割區域請留意排水溝渠暢通及病蟲害防治。
2.蔬菜:颱風侵襲前夕蔬菜類作物如可採收者應儘速採收,葉菜類可搭設防雨棚架或尼龍紗網、不織布等資材覆蓋保護,適當培土可降低倒伏及大雨沖刷畦面;另青蔥部分,則應保持田間排水,避免因淹水而致植株根系受損。
3.雜糧:大豆請注意因豪雨所造成的田區淹水情形,建議可於田區開排水溝加快風雨後之排水;另玉米等作物請留意植株倒伏。
4.果樹:文旦可設置防風網及補強支柱固定植株減輕危害,若能進行產期調節種類可進行調節分散產期降低風險;另本縣目前正值高接梨及番石榴採收期,請農友儘速採收,或於雨後延後採收以維持較佳品質。
5.病蟲害防治:請特別留意蔬果類疫病、細菌性軟腐病,水稻白葉枯病等細菌性病害,果樹等作物須留意果實蠅、紅龍果莖潰瘍病等病蟲害,可參考植物保護資訊系統建議之防治藥劑適時適量施用,並注意安全採收期。
特別呼籲農友,仍需遵守施藥後安全採收期規定,以確保產品食用安全;並於雨後注意清園、排除積水,並加強中耕培土及肥培管理措施,以防範病蟲害發生,確保農作物產量及品質。
漁業:
1.漁船進港後,應加強繫纜防颱整備事宜。
2.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倘發布漁船員上岸避風(20噸以下船隻)命令,請配合將船員於指定時間內撤離漁船,帶回住所或找適當場所安置。
3.倘需留置船員於船上防颱,請主動向漁會或安檢所索取「颱風期間進港漁船及船員通報單」,填報後放於安檢所,以利緊急聯絡。
4.如有僱用大陸船員需上岸避風時,應帶至安檢所通報,另上岸避風命令解除後,亦請於指定時間內將大陸船員帶返原漁船,並同時向安檢所通報。
5.養殖部分應確認塭堤維護和排水設施之疏通,檢修備用發電機能否正常使用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必要時請於塭堤加設防護網,以減少魚塭溢堤或潰堤時,因養殖物流失而造成損失。
畜禽類:
1.清理牧場周圍排水溝渠以維持暢通,清除週邊雜物避免阻塞排水孔道。
2.檢查現有畜禽舍之支架樑柱,適當補強。檢查門窗及擋雨設施是否完備,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並關緊畜禽舍門窗、檢查飼料桶上方頂蓋是否已繫牢、沼氣袋是否維持良好之飽和壓力、堆肥舍是否覆蓋牢固、飼料貯存處是否已蓋  妥防雨帆布並壓牢固定。
4.備妥畜牧場供電設施,並檢視發電機功能是否正常。
5.放牧之畜禽需全部趕回畜禽舍或安全地區。

  後續倘有災情顯現,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農民亦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後續如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若在作物病蟲害或使用農藥上有疑問,請洽詢花蓮區農業改良場作物環境課植物保護研究室,電話 03-8521108轉360、390或洽蘭陽分場03-989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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