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各縣市已陸續開始受理,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完成申報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一) 屏東縣及高雄市6月1日至6月30日。(二) 臺南市6月17日至7月17日。(三) 嘉義縣(市)6月16日至7月15日。(四) 雲林縣7月16日至8月16日。(五) 彰化縣7月15日至8月16日。(六) 臺中市、南投縣及澎湖縣7月16日至8月17日。(七) 苗栗縣、新竹縣(市)、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金門縣8月1日至8月31日。(八) 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7月1日至7月31日。
本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開放得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辦理。採郵寄方式者,以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憑;其餘通訊方式受理者,由受理單位提供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線或公務電子郵件信箱,供申請人使用。另以電話受理者,則做成電話紀錄並限期由申請人補送申報書。請農友優先考量採取通訊方式辦理,仍有親辦需求者,也請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及公所、農會實施人流控管機制,多點耐心與包容,大家才能安全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