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今(6)日上午,一名陳男(32年次) 駕駛普通重型機車,從台九線誤上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往北行駛後,於北向28.5公里處迴轉,沿內側車道往南逆向行駛與蔡男(67年次)駕駛之自小客車擦撞發生事故,造成陳男右腳大拇指擦傷,由救護車送往礁溪杏和醫院就醫,雙方酒測值均為零。
國道警察表示該機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處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及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新臺幣6,000元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若因此造成事故,還可能需負刑事責任。呼籲駕駛人若不慎誤闖國,請立即停靠路肩、避車彎等安全處所待援,並撥打110或1968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