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鄰長為無給職,冬山鄉鄰長有469人,一半以上年齡超過70歲,其體力行動、反應緩慢,鄰長協助發送公所政令通知單或宣傳單時,不論是騎車或走路,都增加其人身安全的危險性。鄉公所為了鄰長安全,投保傷害險經4次公開招標均流標。鄉公所主秘吳美齡,今天在擴大縣務會中建請縣府修正「初任鄰長遴聘年齡60歲以下,續任鄰長遴聘年齡75歲為上限」及鄰長傷害險由宜蘭縣政府統籌辦理。
公所主秘吳美齡指出,現今遴聘的鄰長大多年齡過大,其工作皆由家人幫忙,有些甚或無法自理,如此就失去遴選其當鄰長的實質意義,再則,團體傷害險被保險人是鄰長,執行卻是他人,就保險而言也同樣失其功效。就實務層面執行上,因法規無明文規範,大多村長皆不願主動換人,倘本縣無規範年齡上限,使其無所依歸,很難讓村長有更換之理由。
為使村長遴選鄰長有所依據,在無違反憲法及法規之原則下,建請修正「初任鄰長遴聘年齡60歲以下,續任鄰長遴聘年齡75歲為上限」俾利各鄉鎮市公所有所遵循。同時比照村里長團體傷害險,由宜蘭縣政府統籌辦理全縣鄰長團體傷害保險採購案。讓鄰長能安心協助公所的村務,使鄉務能順利推展。
宜蘭縣政府表示,鄰長之遴聘條件屬於鄉鎮市自治事項,而鄰長團體傷害保險部份,公所自治財源及投保需求均不同,今天冬山鄉公所之提案,民政處將邀集各公所進一步研商其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