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進行選舉投票 宜蘭檢調警「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再查獲二件現金買票案!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即將進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宜蘭查賄團隊以「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嚴查速辦」之原則,已連續查獲數件買票案件,全力打擊賄選。但仍有0候選人及樁腳,心存僥倖身試法。今(25日)宜蘭檢調警再查獲二件現金買票案件:『頭城鎮0鎮長候選人及樁腳現金買票案』及『蘇澳鎮第三選區0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現金買票案』分述如下:

 

宜蘭地檢署說明:頭城鎮長候選人林00及其樁腳,該鎮長候選人為能順利當選,先交付現金9萬4,000元給樁腳游00及請託樁腳藍00幫忙賄選,樁腳游00除自行向選民賄選外,另再分別交付1萬3,000元、8,000元給樁腳余吳00、陳林00幫忙賄選。專案小組持搜索票,當場查扣現金15萬3,000元,並拘提候選人林00及樁腳藍00、游00等3人到案,另通知樁腳余吳00、陳林00及選民1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犯罪嫌疑重大,候選人林00有串證之虞,向宜蘭地法聲請羈押禁見,另4名樁腳藍00、游00、余吳00、陳林00則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令各以20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候選人林00經法院訊問後,上午諭令以30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樁腳及選民共交出現金9萬4,000元,選民於檢察官訊畢後均請回。

 

蘇澳鎮第三選區某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現金買票案件:蘇澳鎮第三選區某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紀許00、許00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選案。專案小組通知該2名樁腳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2名樁腳各諭令3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選民1人,交出已收受之現金3,000元,檢察官訊畢後均請回。

 

宜蘭地檢署李嘉明檢察長表示,距離投票日不到1天,宜蘭查賄團隊仍積極偵辦違反選罷法相關案件,請候選人及樁腳,切勿以身試法。同時呼籲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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