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為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宜蘭縣政府公告,每年5日15日起三個月內為魩鱙魚禁漁期,今年該漁補獲量減少,日前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指揮部分別於頭城蜜月灣、大福過嶺及大福沙灘等3處地點,運用雷達、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及無人機等高科技裝備全程蒐證,查獲「新O利6」、「新O利12」、「建O16」、「新O興12」、「南O興6」、「成O興」及「津O號」等7艘漁船,在近岸違規採捕魩鱙魚作業漁船;後續將依違規事實全程蒐證後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以遏止違規近岸採捕行為。
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指揮部表示,「新O利6」等7艘於距海岸500公尺以內作業,違規事實明確魩鱙捕撈漁船違反「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公告,將依所蒐證資料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縣府公告魩鱙漁業禁漁期為每年5月15日至8月14日,越接近管制日期尾聲,沿近海違規採捕狀況將更嚴重,地方政府為保護海洋漁業資源,讓海洋生物能有繁衍、生長不受打擾的海域環境,故設置禁漁區(期)以防漁船違規捕撈,致使海洋資源逐漸枯竭,海巡署全力配合嚴正執法,以共同守護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第一巡防區呼籲,如民眾發現不法情事時,可撥打「118」服務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
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相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