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今(11)日清晨於國道5號南向45公里處,何男(27年次)駕駛農用機具逆向與蔡男(86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後,後續致莊男(57年次) 駕駛營業半聯結車再撞擊該自小客車造成二次事故,駕駛人均無受傷,酒測值均為0,事故車輛於7時17分均拖吊上架排除,全線開放通行。
該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及第43條第1項第6款,駕駛人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國五大隊呼籲,使用慢車(農用機具)均應遵守交通規則,家中有長輩可能對道路環境、交通標誌標線不熟悉,誤入國道造成危險,提醒生活週遭環境有交流道等禁行路段,均設有相關禁止進入標誌,應提醒注意避免誤入情形發生。另用路人如在高速公路有發現或發生違規誤行情事,可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國道警方將立派遣警力前往協助排除,維護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