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昨天晚間1輛計程車宜蘭市中山路二段沿自強路西往東向行駛,左轉中山路二段,與自路口沿行人穿越道線起步東往西向步行之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致行人身體多處擦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者送醫救治,並對計程車駕駛實施吐氣酒測,沒有酒精反應,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
宜蘭分局也在此呼籲,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違反相關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