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於114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尚未繳納的車主,請於繳納截止日前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車主如遺失或未收到繳款書,可利用網路、電話、書面、傳真等方式或就近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單。為提升繳稅便利性,建議可於11月3日前以金融憑證/工商憑證/車牌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或至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萊爾富)利用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小白單),每筆稅款3萬元以下可於超商櫃臺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