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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杜絕退稅後,土地所有權人即將另購土地出售,或轉作其他用途,自5月1日起開始對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已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辦理清查作業,清查時間將持續到10月底。不論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凡是已申請並核准退還出售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自重購土地移轉登記之日起到目前,仍在5年列管期間者,都是該清查對象。重購土地列管的5年內,都必須繼續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如發現下列情形,如再行移轉,或有遷出戶籍、供出租、營業等未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將追繳原退還稅款。
如有疑問,可撥打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170-174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轉300-30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