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釀災可在災後30日內提出申請稅捐減免

【尖端新聞中心】
受凱米颱風影響,部分地區造成災情,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有因颱風造成災害,符合地方稅收災害減免補貼之各項標準申請時,請記得提出喔!中心資料,主動指導颱風災損民眾申請減免有關稅稅。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災損要牢記三個步驟:1、搶存證:第一時間先搶救證據 :依規定時限向駐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該局進一步說明,受災民眾必須在災後30日內提出申請,民眾可多利用網路服務,於該局網站(網址:www.iltb.gov.tw,首頁-專區服務-災害減免)或部門稅務入口網址(網址: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納稅人向財政稅務局申請稅捐減免。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800-232-234洽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